專利是人類心智活動的產物,透過不斷的技術研發創新,使人類的生活便利、幸福,發明人、新型創作人或設計人有了創作的構想,透過專利資料庫經過專利檢索查詢沒有發現類似技術而提出專利申請後,當其創作經審查且在符合專利法的規定下,將其技術公開,並給予專利權,享有在一定期間內的權益保護,就是專利制度的目的。專利的種類包括:

發明 - 是指利用自然界中固有的規律所產生之技術思想的創作,以產生功效,解決問題,達成所預期的發明目的。

新型 - 係利用自然法則之技術思想,佔據一定空間的物品實體,且具體表現於物品上之形狀、構造或組合的創作。亦即新型係指基於形狀、構造或組合之創作,所製造出具有使用價值和實際用途之物品。

設計 - 是對物品全部或部分之形狀、花紋、色彩或其結合,透過視覺訴求的創作,應用於物品之電腦圖像及圖形化使用者介面,係一種透過顯示裝置顯現而暫時存在之平面圖形,該圖形本身亦屬花紋或花紋與色彩之結合的性質,得申請取得設計專利。